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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科工作职责
2012-06-14 16:24   审核人:

消防科工作职责

消防科承担学院消防安全及消防设施监理工作。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安部,〈61〉号令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院消防安全制度。

二、建立健全重点要害部位防火安全制度,督促各单位制定消防安全措施。

三、负责开展全院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定期举办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员工自防自救技能。

四、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除火险隐患,及时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器材,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五、配合有关部门按学院规定采购灭火器材,按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

六、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现场,配合消防部门查处火灾事故。

七、对存在安全隐患有火灾苗头或消防制度、设施不健全的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改正。

八、负责开展管理教育,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防火部位,设置防火疏散及应急照明标志。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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