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综治办《关于深入开展2017年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综治办【2017】23号)的要求,结合开学以来我校学生中连续发生多起网络电信被骗案件,个别师生员工在校内驾驶机动车辆时屡有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违反校园道路交通规则,甚至酿成交通事故的情况。学校决定开展以防电信诈骗、防交通事故为主,涵盖防盗窃、防火灾、防事故的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目的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员工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切实掌握有关防诈骗、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窃等方面常识,能够有效识别骗子的伎俩,养成遵守交通规则,妥善保管财物的良好习惯,远离各种事故,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宣传时间
2017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三、宣传重点
(一)防电信诈骗重点:招聘网站、兼职类QQ群发布的所谓高额回报兼职之类的虚假信息,不明身份人员发送的网络连接及通过支付宝扫描发送的二维码。
(二)交通安全重点:超速行驶、酒驾、乱停乱放等行为。
(三)防盗重点:教室和宿舍的防盗。
(四)防火重点:收看学习消防宣传视频资料。
四、宣传方式
(一)一条街式宣传版面
保卫处、学生处根据“三防”相关内容制作多块宣传版面,各教学院以宣传安全内容为主题,制作1至3块宣传版面,统一摆放在光明大道两侧同时主动组织学生进行观看,进行宣传教育。
(二)校报、网络宣传
校报及各校内网站要充分利用校报和网络,就“五防”内容为主题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教育。
(三)QQ群、微信群
各单位要广泛利用各种QQ群、微信群就相关案例、防范知识进行转发共享、宣传教育。
(四)电子屏、横幅
各教学单位,充分利用LED电子屏输入“三防”标语流动宣传,保卫处、学生处在校园悬挂宣传横幅进行宣传教育。
(五)开展“三防”讲座
由保卫处联合学生处聘请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人员到我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
五、宣传教育责任分工
(一)学生处:负责讲座的时间安排及人员组织,督促各教学院宣传版面的制作以及QQ群、微信群、电子屏相关内容的落实。做到宣传教育“五进入”。
(二)保卫处:负责主动联络讲座,悬挂横幅等。
(三)宣传部:负责网络、校报宣传。
(四)教学单位:利用LED电子屏、QQ群、微信群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引导广大学生认真学习《安全教育常识手册》,特别是强化师生的防电信诈骗和交通安全意识。
(五)校内其它单位:根据单位实际,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教职工教育,做到全覆盖。
六、其他要求
(一)对各单位发生的电信诈骗案件实行月通报、季小评,列入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考评。
(二)活动期间,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的相关制度,使交通安全行为与个人精神文明建设奖直接挂钩;对校园道路、停车场进行进一次整顿;严格学校大门管理,杜绝外来车辆随意进入,同时要建立校内群防群治和校外联防联治机制,搞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使各种事案件有明显的下降。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针对本单位的“三防”情况,迅速制定相应的“宣传月”实施方案,按照内容要求充分做好宣传发动,于3月20日前把宣传版面制作摆放完毕,并在QQ群、微信群、电子屏增加宣传教育内容,确保广大师生的知晓度、参与度。
(四)各教学单位主要领导要以此活动为契机,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安全月的宣传活动,抓好工作督查,确保责任到人,确保安全月活动无空白、无死角。
(五)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总结。把总结情况上报校综治办公室(保卫处办公室)。学校届时将对“活动月”中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中组织不力、案事件多发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南阳理工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5日